随附材料要求
独立法人实验室:需提供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如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除提供上述独立法人实验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外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文件、实验室设立批文、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外资实验室:在提供独立法人实验室所有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我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境外从事相关检测业务的证明即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发的检验检测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等。
计量认证 / 认可申请书签字盖章要求如下:
签字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独立法人的申请机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要确保签字的真实性和清晰性,不能使用印章代替签字,也不能由他人代签。签字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以保证签字的持久性和可辨识度。
被授权人签字:非法人单位或当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申请事宜时,被授权人需在申请书相应位置签字。同时,可能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被授权人的签字权限。
其他相关人员签字:如授权签字人申请表中的授权签字人,需在申请表上正体签名,以表明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责任担当,愿意承担授权签字范围内的法律责任。
盖章要求
机构公章:申请机构应在申请书的封面、声明页及需要盖章的表格处等加盖机构公章,公章要清晰、完整,加盖位置应在指定的盖章区域内。如果是多页申请书,还需加盖骑缝章,以防止申请书被篡改或替换页面。
其他印章: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组织机构框图中有独立帐号的实验室,可能需要在此页的空白处加盖有本实验室名称和开户银行帐号的印章。
加盖位置
报告封面:CMA 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
其他位置: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特殊情况规定
可以不盖的情形:实验室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 CMA 标志。
不得加盖的情形: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 CMA 标志;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 “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 或类似表述。